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骆芳莉主持会议并介绍了“八号检察建议”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、分析总结巫山县近五年来依法打击涉及安全生产刑事犯罪情况。为落实好“八号检察建议”,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从支持起诉、监督行政诉讼、溯源治理等方面,与县级各部门联合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工作,为平安巫山建设作出检察贡献。
为推进平安巫山建设,参会县级各部门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“八号检察建议”作交流发言。

县应急管理局指出在后续工作中,坚持“谁行为,谁治理;谁生产,谁负责”的模式,形成倒查机制,严格落实责任主体;安防措施实行“三同时”制度,同时设计、同时建设、同时投入使用;逐步推进封闭预警监管系统的适用,将系统运用范围扩大;加大宣传,提高安全意识,减少事故的发生。

县委政法委建议为促进平安巫山建设,各政法部门应加大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侦查、起诉、审判力度,以罚促防;应急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督办;平安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,前端治理,防患未然。
县纪委监察委指出,保障安全生产是参会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之一,要开展相应的专项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后及时研判、移交纪委监察委。进行“回头看”,将安全督查工作常态化,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。

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提出在后续工作中将完备系统、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守岗轮岗、加大演练培训,多重视、早预防、早发现、早整改,从源头抓起,溯源治理。
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李兴明总结发言,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“八号检察建议”,各单位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借鉴,采纳有益措施,共同助推平安巫山建设。
一、提高认识,提高站位
立足于全县安全生产,加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视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,始终坚持人民至上,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二、精细组织,周密安排
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要加大办案力度,力求快侦快结快诉;公益诉讼部门要对公共安全领域全方位监督;民行部门要对安全生产事故因工受伤劳动者依法维权,对符合条件的开展支持起诉,对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情形开展法律监督。
三、建立机制,形成合力
与会单位履行各自职责,建立联席会议、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联合执法、普法宣传协作五项机制,凝聚共识,形成合力。
四、加大宣传,形成氛围
思想上重视,行动上积极,依托本土案例,用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身边人,形成震慑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