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某主张转账借给谢某的10万元,是否来自符某取出的这笔钱?备注为“贷收入”的款项其实来自银行发放的贷款?
“尽管原告和被告均未提出异议,然而我们办理案件时必须将每一个关键点都弄清楚,绝对不能有丝毫的含糊。”检察官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核实。通过调取银行相关资料、询问当事人、调查社会关系及资金来往明细等方式,该笔借款的来源逐渐清晰。
来源 | 重庆检事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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